《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办法》6月1日起实施
2021-04-12 上海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范彦萍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上海代表团首次以代表团名义提出的两个议案之一就是关于加快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议案。因此,市残联将在市人大的指导下,积极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地方立法研究,推动政府规章尽快上升为人大条例,从而进一步推动社会各界都能积极参与到本市的无障碍环境建设中来,进一步形成更强的发展,合力建设更加便利、更有温度的城市环境。

《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1年6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其中有几条与本报持续跟踪的“天桥之难”息息相关。4月12日,市残联相关负责人对《办法》做了解读。

推动31座目标天桥加装电梯工作

去年和今年,本报曾就“天桥之难”做了系列报道。记者发现,此次《办法》里有多条规定也与天桥的无障碍改造有关。这意味着今后包括天桥在内的各种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均应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市残联组织联络处(维权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王海东介绍说,此次《办法》里的第十三条(无障碍设施建设要求)中提出,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完善本市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无障碍设施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投入使用。新建的无障碍设施应当与周边的无障碍设施相衔接。此外,第十八条(无障碍设施试用体验)和第十五条(设计、施工与监理)等也与天桥无障碍相关。

“我前两天经过肇嘉浜路上的时候,发现徐汇区枫林路天桥已经改造好了。据我所知,交通委正在对全市的部分天桥做无障碍改造。”王海东透露说。

记者继而从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了解到,经排摸,上海既有天桥264座,规划及在建(含改建)天桥11座,共计275座。既有天桥264座中,有电梯的140座,有电梯的天桥占比53%。其中属于中心城区天桥、交通枢纽周边天桥、大型医院周边天桥、主要商业区和大型居住区等重点区域的共计136座,其中有电梯的79座,无电梯的57座,有电梯天桥占比58%。

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近三年,本市中心城区人行天桥加装电梯有两例。一是2018年静安区石门一路天桥加装5部自动扶梯。二是2020年徐汇区枫林路天桥加装2部自动扶梯和2部垂直电梯。加装电梯必要性强的天桥,加装条件往往也是最为苛刻的,涉及到的土地占用、绿化搬迁、管线调整保护所需费用往往大大超过工程本身的建安费用。

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回应说,目前,他们正在制定人行天桥加装电梯工作方案。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加装电梯程序上、技术上的问题,因地制宜千方百计推动上述31座目标天桥加装电梯工作。“我们现已将人行天桥加装电梯纳入交通行业精细化管理的重点工作,着手编制工作方案,拟今年二季度下发各相关单位。”

据了解,对于拟加装电梯的市管人行天桥,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将在进一步调研土地使用、绿化占用、管线保护的基础上,精雕细琢协调周边景观,并响应无障碍出行的相关要求,根据城维资金的安排情况,综合比选安装方案,加快推进立项报批,争取今年上半年上报,年内启动。

持续提升人行天桥电梯精细化管理水平

据悉,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还在开展跨苏州河桥加装电梯研究。这是因为苏州河两岸贯通后,跨苏州河的人行交通需求凸显。根据交通需求和桥梁结构特点,目前已排摸出包括恒丰路桥等5座苏州河桥作为加装电梯的重点研究对象,下来将进一步做深做细方案,并积极与一江一河办、水务防汛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线单位等协调推进,力争为有温度可阅读的“一江一河”添彩。

“不仅如此,我们还持续提升人行天桥电梯精细化管理水平。”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是加强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在天桥日常管养工作中的应用,积极攻关解决各类技术难题,包括降低户外自动扶梯故障率、提高恶劣天气下户外电梯使用安全性等;二是借鉴“一网统管”的管理理念,鼓励管养单位建立远程监测系统对电梯运行进行监测,并推广室外电梯安全责任险投保全覆盖;三是在年度交通道路行业考评中,增加道路人行天桥电梯覆盖率指标和电梯服务时间指标,督导各天桥管养单位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人行天桥电梯;四是研究人行天桥电梯日常管理要求,特别是电梯作为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机制。

《办法》明确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维护要求

记者了解到,此次《办法》也明确了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维护要求。一是明确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和要求,以及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二是明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竣工验收环节的无障碍设施审查要求;三是明确无障碍设施试用体验、公共交通无障碍、无障碍设施改造和养护的相关要求;四是规定无障碍停车位的设置和管理规范,特别是针对肢体残疾人诉求较为强烈的“免费停车”问题,明确政府出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对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限时减免停车费用,具体办法由市交通部门会同市公安、价格主管部门和市残联另行制定;五是鼓励老旧居住区加装电梯,推进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六是禁止损坏、擅自占用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其用途,并对临时占用无障碍设施明确管理要求。

此外,《办法》还通过设立督导员,将无障碍设施维护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建立投诉、举报和失信惩戒等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并明确了有关违法行为以及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行为的法律责任。

《办法》中规定“残疾人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市民代表等担任督导员,监督无障碍环境的建设和使用情况。”

“因此,我们将采取志愿服务模式,组建上海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志愿服务总队,同时推动建立市、区、街镇三级督导工作网络。同时,联合相关部门探索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信息反馈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大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力,有效提升全社会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认同度。2021年,我们将重点做好盲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专项督导,并持续开展公共场所督导。”王海东介绍说。

据介绍,此次《办法》共增加六个章节35个条文。即增设“总则”“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维护”“无障碍信息传播与交流”“无障碍社会服务”“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二是鼓励和支持社会参与;三是明确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维护要求;四是促进无障碍信息传播与交流;五是完善无障碍社会服务;六是加强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

此次,《办法》修改了16个条文。主要体现为:一是对照国务院《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对相关规定进行调整;二是对无障碍硬件设施建设方面的规定进一步细化,加强可操作性;三是鉴于无障碍环境建设主管部门的多样性,对监督管理方式进一步具体化;四是提高破坏无障碍设施行为的罚款处罚幅度。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范彦萍

编辑:陆天逸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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