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本市明起扩大公积金支持加装电梯使用范围
2021-08-12 上海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范彦萍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为了助推上海既有多层建筑加装电梯(以下简称为“加梯”)再提速,减轻加梯业主筹集资金困难,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同意,8月13日起,上海市公积金中心对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推出三大惠民新举措,覆盖更多人群。

进一步缓解业主家庭支付加装电梯建设费用的经济压力

2020年2月1日起,上海实施的《关于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通知》中明确,提取申请人应当在本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无其他生效中的提取业务。

最新惠民措施取消了这一限制条件,调整为“提取申请人为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的,应当符合当前贷款无逾期的条件”。

事实上,此前有关部门在社区调研时,了解到一些居民的反馈,希望能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部分居民表示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少、金额不多,希望有多次提取机会,可以用足公积金支持加梯的惠民政策。

为此,新惠民举措将业主家庭自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正式施工之日起五年内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频次由“一次性”调整为“一次性或者多次”,家庭提取总额不超过业主分摊的电梯建设费用。

增加提取频次后,业主家庭因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导致提取住房公积金低于加装电梯分摊费用的,可以在五年内继续申请提取此后缴交的住房公积金,支持业主家庭能够按照业主分摊的建设费用足额提取住房公积金,进一步缓解业主家庭支付加装电梯建设费用的经济压力。

简化提取材料,尽早实现公积金对职工加装电梯资金筹措的支持

据了解,此次惠民新措施取消了职工申请提取时需提供业主家庭加装电梯分摊费用实际支付凭证的材料要求。

简化提取材料后,加装电梯项目正式开工的,业主家庭可根据加装电梯(费用分摊)协议提取住房公积金,最大限度尽早实现住房公积金对职工加装电梯资金筹措的支持。

此外,业主家庭首次提取后,需要就该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中个人所需支付的建设费用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免于提交加装电梯(费用分摊)协议。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范彦萍

编辑:陆天逸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返回上页 回到首页

青年报社 版权所有

广告热线:021-61173717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1-61177819 / 61177827 举报邮箱:services@why.com.cn    测试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