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时评|对拒牵狗绳者,该怎样套紧法制这根“绳索”?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范彦萍
最近两则与养狗有关的新闻中的当事人,犯了众怒。前有河南安阳“狗咬人”事件余波未平,对犯事者维权之难,玷污法制尊严。后有武汉36岁跳楼女子,生前曾两个月连遭几个养狗拒不拴绳的恶主辱骂攻击,小区业主苦此类不法行径久矣。
暂且不论武汉女子轻生是否和遛狗不牵绳者的矛盾有直接关联。仅就事论事,这几个不牵绳遛狗的业主行为已经违反了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违法了还能恬不知耻攻击提出反对意见的业主?
该法明文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然而,对于不牵狗绳者的违法行为,究竟如何处罚并没有明文规定,只是提及了“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遛狗不牵狗绳只要没伤人损财,狗主人并不会受到实际处罚。这使得那些遛狗不牵狗绳的狗主人们肆无忌惮。
养狗不文明行为中,遛狗不牵绳是被谴责最多的不文明行为。要杜绝不牵狗绳的违法行为,相关法律法规应进一步增加具备可操作性的惩罚执法条例。
比如,居民高空抛物的不文明行为屡屡发生。高空抛物,在人们观念里原来只是陋习,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却分别从民事和刑事的范畴都对这种陋习进行了规制。现在法律明文规定,一旦发生伤人事故,在找不到责任人的情况下,整栋楼的居民都要承担补偿责任。还有不少小区装起了高空探头,对不自觉不文明的居民起到震慑作用。
2021年上海两会召开期间,有政协委员曾提交一份提案,建议在事前、事中、事后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同时,以人为本推动文明养犬习惯的养成。
该提案提到,由于执法资源有限,现有执法手段通常为居民举报后,执法人员进行查证后予以执法,而违法过程在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往往已经结束而难以取证,物业及相关场所工作人员又不具备执法权,导致现场执法难以推进。建议申请养犬时,向养犬人一并发放“三证两件”(养犬证、疫苗接种证、专属项圈,以及牵狗绳、大型犬用防伤人口罩)。建议结合“一网统管”平台和不文明养犬行为抓拍系统,制定养犬行为评分体系,引入科技化的技防及配套便民手段,打造“申犬通”系统。同时,随着上海养犬文明化程度的提高,可适时推出养犬证计分制度,对不同的违规养犬行为,设定不同的处罚方式,包括扣分、罚款及犬只拘留等。改变目前依靠人力现场执法的单一执法方式,充分发挥一网统管智能化、信息化、数字化治理的优势,利用摄像头与项圈之间的信息交互,记录违规过程,将罚单通过App或者寄送形式发给涉嫌违法的狗主人。甚至还提出了从严执行,将不文明养犬行为与个人征信挂钩及责任落实相呼应……这些措施建议,为完善立法提供了参考思路。
狗是一种可爱的动物,为很多养狗人士带来了情感的慰藉。不可爱的是那些唯自己养狗独尊、无视法律、践踏别人权益的人。对这些人,势必要套紧法律的“绳索”。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范彦萍
编辑:张红叶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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