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回应新冠康复者求职被歧视:不能让他们生活在不该有的阴影下
2022-07-11 上海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顾金华/文 常鑫/图

上海各部门、各单位都应该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一视同仁地对待新冠阳性康复者,不得歧视。

2022年7月11日,在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尹欣针对近期有新冠康复阳性感染者表示在求职中被歧视找不到工作说:“我们也关注到相关情况。”

尹欣指出,根据我国的劳动法、就业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根据就业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除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按相关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以外,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


最高法院、人社部等部门也出台过专门的规定,明确用人单位不能仅以劳动者是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新冠肺炎患者、无症状感染者、被依法隔离人员,或者劳动者来自疫情相对严重的地区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尹欣表示,上海各部门、各单位都应该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一视同仁地对待新冠阳性康复者,不得歧视。社会各界应该对新冠阳性康复者给予更多的关心关爱,不能给他们贴标签,不在他们的工作生活中设槛,不能让他们生活在不该有的阴影下。


尹欣在会上呼吁:“希望能够通过大家共同努力,尽快的让这些在求职路上跋涉的人们,尽早的找到自己心仪的工作,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他们都能够工作的安心、踏实。”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顾金华/文 常鑫/图

编辑:陆天逸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返回上页 回到首页

青年报社 版权所有

广告热线:021-61173717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1-61177819 / 61177827 举报邮箱:services@why.com.cn    测试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