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好自家孩子不抛物,带好自家孩子“避雷区”,暑假外出留心“头顶上的安全”
2022-07-15 青年

>>>编者按

7月12日,上海中考、高考全部结束,上海青少年学生们也将正式进入假期。对于孩子们来说,暑期是一段欢乐的时光,但同时也是安全事故频发的时间段。

本报从今天起推出“青少年暑期安全报道”,从野营、居家到心理健康等多个维度,让青少年正确认识、分辨、远离身边的风险隐患,过一个舒心、安心的悠长假期。

暑期青少年在社区游玩的时间增多,要注意“头顶上的安全”。 青年报记者 郭容 摄

青年报首席记者 范彦萍

自从有了高楼大厦以来,“高空抛物”“高空坠物”就成为了大都市痛点。如今恰逢暑期,室外的社区儿童游乐场里多了许多孩子,谁也不知道会不会被从天而降的“空中炸弹”砸中。

针对未成年人的高空安全问题,本报记者进行了深度调查。专家提醒,最近上海进入了持续的高温天,作为家长应尽量避免带着孩子在脚手架、商务楼下行走,避免被玻璃爆裂坠落的“玻璃雨”侵害。

  ·  案例  ·  

一块大石头从天而降 在我家孩子脚边爆了

日前,家住松江区的一位孩子的妈妈爆料,“我家娃自行车刚停好,一块大石头砸下来在旁边爆了。碎石头都冲到小腿了,差个10公分就直接砸到头上了。”该居民现场还捡了一块石头碎片作为证据。这位妈妈气愤地表示,自己去天台查看了没有这种石头,猜测是有小孩从外面捡了带进小区的,希望物业能调监控看下,有无小孩单独出楼栋电梯的记录。这件事引起群情激奋,“这一砸到人就没命了”。

记者联系到了该小区物业经理,他表示,针对两起孩子高空抛物的事件,事发后,物业曾牵头邀请社区民警、业委会主任、教育局的一名老师、涉事楼组的楼组长以及涉事的几位孩子家长共同召开了专题会议,社区民警强调了对于小孩在外玩耍,家长作为第一监护人应该承担的义务与责任,以及如果发生人员及财产损失需要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教育局的老师则提供了几点关于孩子居家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建议家长通过给孩子安排更多趣味性的居家活动来合理安排小孩的课余时间,家长要正确引导孩子的社会价值观。“我们也提醒各位孩子的家长,千万不要放任小孩随意在小区内玩耍,外出玩耍请务必陪同,如果惨剧发生后果是每个家庭无法承担的。”

“真的挺可怕的,幸好没出人命。我们了解下来是小孩恶作剧。这把椅子下面是金属脚,上面是小圆凳。”该物业经理表示,经过教育后,目前几位涉事孩子没有再犯,也取得了受到惊吓的当事人的谅解。

对方还透露说,前不久,还发生装修工人的铁片不小心从高空坠落事件。台风天即将来临,居民们也要管好花盆等物品,现在正值暑期,楼下游玩的孩子较多,建议邻里间做好防护,避免意外发生。

其实不光是孩子会发生高空抛物的行为,随着酷夏来临,吃西瓜、喝冷饮的人多了起来。近日山东威海家住顶楼的女子在吃完西瓜后,因不想到楼下扔西瓜皮,就随手扔了好几块西瓜皮出去。网上不少人谴责该女子会带坏孩子,让孩子“有样学样”。

与此同时,因为家长看护不力,导致孩子爬窗坠楼等悲剧也屡屡发生。比如6月29日,就有网友反映,海口市有一名约3岁的男孩被卡在二楼家中的防盗网缝隙中。有目击群众称,“当时这个孩子下半身悬空在外,上半身卡在防盗网中,动弹不得。”

  ·  划重点  ·  

建议适当加重监护人的职责,对于未成年人高空抛物这样比较严重的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要责令监护人去承担一定的教育职责。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市律协社会公益和法律援助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张玉霞认为,针对未成年人高空抛物的行为,目前来说,法律上主要承担的还是民事上的责任,当然现在像《家庭教育促进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涉及相关内容。比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就明确了,对于这样危害社会安全的类似行为,公安机关是可以保护处分的。现实案例中其实也有,因为未成年人未到刑事责任年龄等原因,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矫治教育措施。在民事上,监护人则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也要对孩子进行矫治教育。

她建议适当加重监护人的职责,对于未成年人高空抛物这样比较严重的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要责令监护人去承担一定的教育职责。

“我们的社区和物业企业也要加强这样的宣传工作,共同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上海市律师协会物业管理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远征解读说,暑假期间,除对孩子加强疫情、网络、用水用电及外出交通等安全风险防范外,对于单独宅在高楼大厦的孩子也要严防高空抛物,作为未成年监护人应当对其加强这方面的安全教育。“此外,我们的社区和物业企业也要加强这样的宣传工作,共同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今年6月份,在浙江绍兴,一个14个月龄婴儿被高空坠落鸡蛋大的砖块砸中身亡。张远征分析说,相对于高空抛物,高空坠物有其特殊性,在追究法律责任方面,一旦发生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需要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  建议  ·  

家长要陪伴孩子,而非仅仅是陪着

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静安工作站站长娄晓祯:

暑假期间,针对低幼小朋友,家长要做到看护到位。因为未保法明文规定,低年龄的未成年孩子是不可以单独在家的,这可以定义为“临时监护缺失”。还有的家长会趁孩子睡着了,出去买东西,认为孩子单独在家没事,这种家长安全意识十分薄弱。

对于孩子发生的高空抛物行为,很多时候是因为家长在看护过程中对孩子的关注度不高造成的。很多孩子在家长所谓的陪护下出事,其实是因为这些家长所做的陪伴并非真正意义上的陪伴,只是陪着而已。在家中,孩子玩孩子的,家长玩手机或做其他事,这样的所谓“陪伴”很容易忽视小孩子一些过分、危险的举动。

年龄稍大一些的青少年,理论上认知水平已经足够,但如果因为家庭、学校教育有缺失,对类似高空抛物的危险行为可能缺乏教育引导。在成年人眼里看来很常见的认知,孩子未必知道得这么清楚,有的时候发生高空抛物甚至可能只是觉得好玩,对此事的后果没有概念。

现在,大部分学校给学生做暑期安全教育的时候,关注用电用火、溺水、交通等较多。建议今后也将高空抛物纳入暑期安全教育中。

通常,低幼孩童很容易从成年家长身上习得一些不好的习性,比如有的家长常年随意往窗口扔垃圾,可能扔一根烟头或者餐巾,造成的后果是孩子习得的认知就是阳台或者窗户是可以随意抛物的。

建议一方面要责令家长做好家庭教育,另一方面,学校有责任做到相应的教育和引导,在寒暑假时期提醒家长。

家长带孩子外出,要注意“避雷”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华东师范大学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研究中心副主任任海涛:

现在夏天到了,不管是“玻璃雨”,还是墙体裂开瓷砖掉落、居民乱扔西瓜冷饮等,都会增加高空安全风险。

暑期青少年在社区游玩的时间增多,作为家长对外要看管自己的孩子,避免受到临空而降的刀片、啤酒瓶、花盆等高空坠落的物品,以防孩子出现伤亡。

对内,不能随意让孩子打开窗户,阳台尽量密封起来,孩子不能脱离大人视线。否则难免会发生乱扔东西,或者爬窗从高空坠落的意外。

至于让人闻之色变的高空坠物,对于居民来说,要避免将物品放到窗台边,居委会也要做好宣传。台风天马上要来了,家家户户要多关注年久失修的晾衣架,附着物等。家长带着孩子外出的话,也尽量避免在脚手架下行走。

建议将这些高空安全知识做成形象化的动画片,在社区和媒体上作为公益广告循环播放,让青少年度过安全的假期。

青年报首席记者 范彦萍

来源: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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