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助推乡村振兴视野下的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刘昕璐
乡村是上海城市发展的稀缺资源,亦是这座国际大都市城市核心功能的重要承载地,乡村振兴,已成为上海发展越来越迫切的新课题。今天,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这部地方立法,将成为上海全面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抓手,进一步规范和引导城乡融合、产业兴旺、乡村建设、农民增收、生态宜居、乡村治理,发挥乡村资源禀赋,缩小城乡差距,为上海超大城市快速发展拓展战略空间。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介绍,《条例》共12章75条,聚焦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在遵循上位法总体原则和框架的基础上,结合本市超大城市乡村振兴促进工作实际,增设“农村集体经济”和“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两章,重点规范六个方面,明确了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提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提高粮食供给和保障能力,建立农民收入稳定增长机制,促进共同富裕,并支持沪、苏、浙毗邻地区深化合作。
乡村振兴,集体经济是支撑。《条例》设“农村集体经济”专章,从三个方面作出引导和规范:一是建立完善多元投入、收益分配、流转交易等扶持机制,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和发展壮大;二是统筹各类资源要素,结合积累程度、资源禀赋,创新发展模式,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造血功能;三是鼓励多种形式盘活利用集体资源资产,推动农村集体经济转型升级。
《条例》同时设“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专章,着力助推乡村振兴视野下的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一是支持崇明岛打造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世界级休闲旅游度假岛;二是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科学规划崇明岛生态保护空间和经济社会发展空间,统筹优化设定生态保护指标,建立生态系统碳汇监测评估体系和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支持崇明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示范试点;三是支持乡村振兴重大生态产业项目优先布局崇明生态岛,发展特色产业和种源产业;四是建立并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
记者注意到,《条例》还提出推动乡村数字化转型,提高农业科技、乡村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构建乡村社区生活圈,提升乡村生活品质。《条例》第15条明确,本市依托城市数字化转型,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加强农村数字化建设,增强农业农村领域数据汇集和应用,推动农业数据资源库、网络平台信息系统、农业空间地理信息系统深度融合。未来,依托政府服务“一网通办”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推进乡村公共服务和管理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实现信息发布、民情收集、议事协商、公共服务等村级事务网上运行,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乡村数字化转型,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定要求。《条例》第38条明确,本市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化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村、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社会治理格局。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刘昕璐
编辑:陆天逸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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