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聚焦|全国政协委员为数据安全支招
2023-03-11 青年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范彦萍/文、图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中,有的是行业“内鬼”泄露、倒卖个人信息,有的是通过黑客技术入侵后窃取,有的是通过网络购买、出售,犯罪手段、方法趋于多样化。

个人信息的贩卖形成一条产业链,为网络诈骗提供蔓延的土壤。在小组讨论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院长胡金波分享了自己最近在北京开会时亲历的一桩网络诈骗事件。无独有偶,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包括民盟中央副主席、上海市政协副主席、民盟市委主委陈群、致公党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邵志清在内的全国政协委员都关注了数据安全的话题,并积极建言献策。

胡金波委员

 案例  委员机智识别网络诈骗分子,呼吁要加强立法、普法、执法 

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6000余人,2021年起诉人数攀升至9800余人,2022年起诉9300余人。

“以前只是在网上看到各种网络诈骗的手段,没想到这件事也真实地发生在了我自己身上。”昨晚,胡金波给记者发来聊天记录的截图,称就在自己赴京接受新任委员培训期间,莫名遭遇了一起网络诈骗。

3月2日深夜2点多,他突然收到外地一所高校教授的微信。“我亲戚小孩住院了,问我借钱,我想先转给你,然后你再帮我转过去给他。我说是和朋友借来的,方便以后要回,你看方便吗?”

胡金波觉得不对劲,立即向对方进行了一连串的盘问,“你是谁”“工作单位”“你现在告诉我,TMSCF2Br是干吗用的?如果说不出,我就报警了”……因为答不出,诈骗分子知难而退。

次日,胡金波给这位教授发了邮件,又打电话该所高校的领导,提醒其微信是不是被人盗用了。没想到过两天收到了这位教授的微信回复,果不其然,对方的微信被盗用了。

昨天,最高人民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到胡金波所在的界别现场办公,听取了委员们的讨论。当胡金波将这段亲身经历在小组讨论会上分享后,引起了科协界别委员们的热议,大家纷纷抨击网络诈骗的猖獗。

“TMSCF2Br是我们课题组的原创试剂,那位教授一直用我们的试剂,肯定很熟悉。对方答不出来,很明显是假冒身份的诈骗分子。”胡金波建议,针对网络诈骗,要加强立法、普法、执法,疏通报案、立案、办案各个环节。让犯罪分子知道犯法的代价。

邵志清委员

 邵志清委员  加快建设国家数字信任平台 

邵志清认为,数据安全事件频发,由此引改公众对企业和机构数据保护能力的质疑。随着数据开放流动,网络边界日趋模糊,云计算、AI等新技术给数据安全带来严峻挑战。数据泄露、网络安全事故、数据篡改、大数据杀熟、恶意软件、个人信息倒卖等乱象频发,阻碍数据要素价值释放。

“我们要重视网络信任体系中身份的互操作和监管问题。”他指出,数字化时代,人机物复杂交互,“身份信息孤岛”,一致性的身份监管治理机制和保护身份主权的技术手段的缺失,严重阻碍数字身份跨系统、跨域,甚至跨境的互操作,带来了数据要素价值流通壁垒。

邵志清建议,结合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对数字信任基础设施进行顶层规划。一是将数字信任的构建纳入数字政府治理的范畴,制定数字信任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二是统筹规划数字信任制度体系和技术体系,建立数据安全、权利保护、跨境传输管理、交易流通、开放、共享、安全认证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建立统一、规范的数字身份和数据安全合规监管体系。自主突破区块链、AI、隐私计算、量子密码等技术关键点,加强对区块链、AI等技术的安全合规体系建设,建立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数字信任创新技术体系。三是积极鼓励试验探索,参与国际标准规范制定。率先在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协定的关键点上进行制度创新,建立数据特区,开展数字身份跨境互操作、数据跨境流通监管等公共服务平台的研发和应用工作。

他还建议关注数字身份互操作挑战,以人为中心构建有序治理的数字身份体系。比如建立一致性的监管和治理规则,针对个人身份信息在数据共享流通中的使用,建立授权、救济、问责机制,保护身份主权,维护国家安全;鼓励各地紧扣“一个码”,有序整合分散的身份信息,推动建立以各地城市码为入口的个人数字身份集约化管理和应用机制,利用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技术加强以人为中心的隐私和安全设计,将身份控制权归还给用户;探索建立数字身份图谱,强化身份风险评估能力,依据数据确权规则,建立身份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强化身份风险评估、研判能力。不仅如此,他还建议要强化数据安全合规监管能力,加速数据共享流通信任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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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群委员 受访者图 

 陈群委员  加快完善制度规则促进数据有效保护和充分利用 

除了公民的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已经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

今年的全国两会上,陈群委员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要加快完善制度规则促进数据有效保护和充分利用。

他认为,从总体上看,我国数据治理体系建设已进入快车道,但也面临着不少挑战:

一是制度体系亟需健全。近年来,我国通过《民法典》《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初步构建了数据保护规则体系。但在数据产权归属、法律性质等方面尚无明确规定,数据要素权益相关的基础制度尚需进一步完善。二是交易体系有待完善。与数字经济的发展水平相比,我国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建设相对滞后,相关市场交易、价值评估、风险防控等机制和规则还不够健全。三是治理体系有待优化。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新课题,数据保护、交易及与之相关的治理工作尚处于探索阶段,国家层面尚未形成数据治理的统筹管理和协调机制,针对数据确权保护、开放共享、交易准入、安全评估等工作,尚缺乏具体的指导细则和操作办法。

为促进数据有效保护和充分利用,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他给出了多个金点子。陈群建议,加快建立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均明确提出要研究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建议在地方试点探索基础上,充分把握数据的特有属性和产权制度的客观规律,以促进数据要素有效流通为关键,探索建立数据确权授权机制,合理界定参与数据生产、流通、使用等各方的合法权益,加快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同时,在国家层面进一步加强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规则和登记系统的顶层设计,为构建数据要素流通统一大市场提供基础保障。此外,规则制度建设过程中,要注重衔接国际规则,推动形成体现中国特色、接轨国际发展趋势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方案,为全球知识产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在新一轮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

“建议要加快健全数据要素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数据流通交易规则,探索数据价值评估和交易定价机制,规范数据流通交易行为,培育壮大数据交易规模。”陈群建议。

他还建议要加快完善数据治理体系。一方面,完善政府治理,在国家层面进一步明确数据管理和治理监管的部门职责,强化对数据保护和利用工作的统筹协调,聚焦数据交易准入、合规审查、跨境流通、数据安全等重点环节,进一步完善管理规则、操作细则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确保市场公平竞争和健康运行。另一方面,完善社会多元治理体系,鼓励市场主体、行业协会等共同参与,加强数据安全技术能力建设,推动数据要素市场自律机制和信用体系建设,切实规范数据利用行为。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范彦萍/文、图

编辑:马鈜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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