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贷9月25日起怎么调?大行实施细则均出炉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孙琪
时隔监管层《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仅一周,存量首套贷款利率调整就有了较为清晰的操作指引。从9月7日—9月8日,六大国有银行及中信、广发、平安、招商等股份制商业银行陆续发布了实施细则公告,众机构明确了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的调整范围、调整规则、申请方式及调整时间、申请渠道等内容。记者梳理后发现,这些公告差异不大,多数机构明确表态将对符合条件的存量首套房贷借款人批量进行利率调整,“二套转首套”的存量房贷则需由借款人向银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
符合条件的存量首套房贷批量直降
在此次公告中,多家银行明确将于9月25日进行调整,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
从各家银行实施细则来看,目前可申请存量房贷利率变更的,主要涵盖三类人群:第一类,原贷款发放时满足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购房者;第二类,房屋购买时家庭在当地没有其他成套住房,但因当地政府采取“认房又认贷”政策导致该套住房按照二套房贷利率标准办理房贷,现在当地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购房者;第三类,房屋购买时不是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但后期通过交易等方式出售了其他成套住房,本住房成为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且当地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购房者。
为提高效率,对于原贷款发放时执行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多家银行原则上均采用统一批量的方式主动调整存量贷款利率。
对于“二套转首套”的存量房贷,或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的存量房贷,则需由借款人向银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审批通过后再进行集中调整。
此外,固定利率贷款也可按要求转换为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再进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例如,农业银行明确符合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且未以LPR为定价基准的固定利率贷款或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客户,需申请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后,再进行利率调整。
调整利率不收费用
对不少房贷利率处于高位的购房者来说,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减少利息支出,是期盼已久大事。
“我是2021年置换的房产,根据当时认房认贷的政策,我的房子算二套,房贷利率是5.25%,我这次是否能调整利率呢,如何申请呢?”新市民邹先生最近仔细研读新政,向在银行工作朋友反复咨询各类问题。
9月初,上海宣布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新政后无房有贷款记录的购房家庭,二套房变首套房,房贷利率也会跟着下调。
据测算,当前上海二套房利率为5.25%,按照贷款本金200万、30年期等额本息计算,其利息总支出约为198万,月供约为11044元/月。若“二套变首套”后,按新的政策,其利率为4.55%,其利息总支出约为167万,月供约为10193元/月。简单来说,利息总支出减少近31万元,月供减少约851元/月。
对借款人而言,具体能享受到多大幅度的调降,要看办理贷款时,上海的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央行上海分行日前公布了上海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自律下限有关情况;其中2021年7月24日至今上海执行的利率下限水平为LPR+35BP。
“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银行公告看,此次存量首套房贷利率调整全面落实金融管理部门文件精神,覆盖面广,措施力度大,体现了大型商业银行的责任和担当,有助于进一步减轻居民房贷利息支出,进而促进居民消费和投资。”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存量首套房贷利率调整,是金融管理部门和商业银行一起给借款人发放的“大礼包”,调整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多数情况下借款人无需主动发起申请,特殊情况下借款人应直接找银行沟通协商。需要提醒的是,无论是何种调整方式,借款人均无必要通过按揭中介或者其他外部机构来操作,更不需要再花额外的钱去曲线办理。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孙琪
编辑:张红叶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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