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何以有机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研讨会在上海召开
青年报·青春上海见习记者 朱彬
11月30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研讨会在上海举行。会议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开展对社会主义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思考和讨论,旨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度机制的要求,深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
理论层面,各专家和学者此次围绕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抽象理念有机融入法典编纂等主题,探讨法理含义和实现路径;实践层面,全体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执法、守法、司法各个环节交流了经验做法。
会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王轶,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教授王青斌,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武亦文分别分享了对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行政法典和卫生健康法治体系建设的理论性思考。
中国法律思想史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师范大学教授蒋传光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不仅发挥了法律的社会引领作用是对法律公信力的认同,还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法律保障。运用法治手段,可以保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得到良好运行。他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有助于实现良法善治的价值目标,同时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运行的有效性。
“社会主义价值观贯穿了民法典的编纂始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王轶表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法律解释、漏洞填补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功能和作用。一方面,它可以作为依据的解释素材,另一方面,在面对复述的法律结论也可以发挥筛选标准的功能。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博士生赵碧凡基于5028件民事案件裁判文书,分析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的司法实践情况和问题。他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被以行为评价的规范性理据或价宣示义项对释法说理发挥了道德评价、法律解释、漏洞填补的功能。”但他同时也发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的现有实践也存在裁判说理与裁判依据不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法律基本原则关系不清和裁判说理不充分等问题,并提出充分说理和审慎克制等规范路径。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重视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有机结合。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电影局局长潘敏在会上强调,“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坚持以德治国的必然要求,上海要把社会核心价值观培育得更全、更细,走在全国前列。”
对此,上海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会长姜平总结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上海城市精神的关系问题,他认为两者是宏观和微观、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两者与上海法治建设和治理实践是“神”与“形”、“理想信念”与“笃实务行”的关系。他指出,在上海加装电梯工作中,最大程度平衡了不同群体的利益,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和谐”价值取向。在城市更新过程中,也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城市发展逻辑。《上海市城市条例》明确规定,城市更新要坚持以民生优先,尽可能保障城市的烟火气。
青年报·青春上海见习记者 朱彬
编辑:张红叶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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