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声音|制作海报却招来官司,全国政协委员倪闽景建议优化数字版权治理,降低公众合规成本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范彦萍/文、图
做新媒体海报,使用了网上的字体,谁知一个不小心却引来官司。在数字时代,这样的事已经屡见不鲜。
数字版权治理成为关乎数字内容创新与公众合规的核心议题。全国政协委员、上海科技馆馆长倪闽景指出,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成效显著,但数字作品创作使用呈现海量化、即时化、社会化新格局,传统以“事后诉讼”为重心的治理模式遭遇挑战,社会公众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广大内容创作者深陷合规困境,善意侵权频发、合规成本高、维权异化等问题亟待破解。
“我建议要构建‘事前明权、事中易得、事后区分’的全链条治理新生态,推动版权规则从隐性壁垒转为显性服务,在保护创新与促进传播间找到平衡,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倪闽景呼吁。
数字版权治理遇新挑战
公众深陷“三高”合规困局
倪闽景认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就斐然,但数字时代的版权保护与传播正面临全新挑战,传统治理模式与数字内容发展需求脱节,保护创作者权益与促进知识合法传播之间出现结构性张力。“这一矛盾直接让社会公众陷入权属发现成本高、合法授权成本高、纠纷解决成本高的‘三高’合规困境。”
在他看来,当前数字内容使用中最突出的问题是权属发现成本高。网络空间中作品权利状态极不透明,“不标识即视为无主”的公众误解普遍存在,使用者想要履行“合理注意义务”却缺乏有效途径,这让“善意侵权”的风险无处不在。
与此同时,合法授权成本高的问题同样棘手。正版化渠道分散、流程繁琐、费用标准不统一,完全与当下高频、碎片化的数字内容生产需求脱节,形成“想守法,路难寻、门难进”的尴尬局面,让不少有正版使用意愿的主体望而却步。
更值得警惕的是纠纷解决成本高的乱象。倪闽景直言,部分商业模式异化为“钓鱼维权”或“挟权牟利”,针对无主观恶意、传播范围有限的使用行为发起高额索赔诉讼,不仅大量消耗司法行政资源,更扭曲了著作权法的立法本意,引发社会负面情绪。
倪闽景进一步剖析问题症结,他认为,当前数字版权治理环节过度集中于下游的“惩处”,而对上游的“明权”和中游的“易得”着力不足。这种失衡的治理模式,不仅抑制了数字内容的创新与传播活力,也侵蚀了全社会尊重版权的文化根基,亟需进行系统性的治理模式革新。
建言全链条治理新生态
让版权规则从“壁垒”变“服务”
针对数字版权治理的核心痛点,倪闽景提出系统性解决方案,建议由国家版权局牵头,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推动建立权责清晰、渠道通畅、尺度得当的著作权社会治理新生态,核心是将规则从“隐性的壁垒”转化为“显性的服务”,通过“事前明权、事中易得、事后区分”三步构建全链条治理体系。
在前端“明权”环节,倪闽景建议建立强制性与激励性结合的权利信息透明化机制,让版权规则“看得见”。他表示,首先要制定并推行“数字作品权利信息国家标准”,强制要求用户量大的网络平台在用户上传图片、字体、短视频等作品时,引导或要求其选择或标注清晰的权利状态,并将信息结构化嵌入文件元数据;其次要建设国家“数字作品权属公示与正版资源导引平台”,整合官方登记、集体管理组织授权库等信息,提供免费一站式查询入口,鼓励用区块链、数字水印技术存证追溯;同时实施“阳光权利标识计划”,对主动标注权利信息的作品及提供方给予流量、采购等方面的正向激励。
在中端“易得”环节,倪闽景聚焦建设普惠便捷的正版化服务基础设施,让合规“用得起、用得便”。他建议推动“标准化、阶梯化”授权模式,引导权利方推出针对个人、小微企业、教育机构的在线一键授权套餐;推动主流办公软件、设计工具、内容发布平台内嵌正版服务入口,实现“创作中即刻付费获权”;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创意扶持计划”,通过正版化补贴券、行业集中采购等方式,实质性降低中小企业正版化成本。
在后端“区分”环节,他则提议细化司法与执法标准,实现过罚相当,让维权“归本心”。建议出台司法指引明确“善意使用者”责任边界,对已尽审查义务的使用者,以停止使用、消除影响为主要责任,大幅减轻或免除赔偿,审慎适用惩罚性赔偿;规范商业化维权行为,司法裁量中坚持“填平为主”赔偿原则,矫正“以诉牟利”倾向;强化行政调解与仲裁等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设立线上快速调解通道,分流小微案件降低解纷成本。
“保护知识产权与促进知识传播如同鸟之双翼,此次建言并非削弱版权保护力度,而是推动保护方式从‘事后惩罚的迷雾森林’转向‘事前路标清晰、事中大道通畅、事后罚当其责的文明交通’。”倪闽景表示。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范彦萍/文、图
编辑:张红叶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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