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妈妈打三年官司引关注,周瑜代表:不能忽略时代带来的婚恋新问题|青听两会
2020-01-17 青年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刘晶晶/文 常鑫/图

“关注青年婚恋,一些新出现的现象不应忽视。”今年两会,市人大代表,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周瑜和不少其他部分代表就提出,政府应加强对于未婚生育群体的关注。一个连续打了三年官司的未婚妈妈的案例是引发他们提出这一建议的“触点”。

未婚妈妈案例引发代表们思考

这是个超过了40岁的大龄未婚妈妈,有了孩子之后想去申领生育保险,这是国家规定的每一位怀孕妇女的福利。但由于是未婚妈妈,她在办理的过程中遇到了不少困难。“比如要出示结婚证,但是她肯定是拿不出来的。这就让这位未婚妈妈感到纳闷,每个人都要交生育保险金,为什么我明明怀孕了,却不能享受到这个福利。而且她也的确面临到不少实际困难,比如休产假的话,工资是非常低的。尽管这个生育保险金只有1万多元,但她觉得这是她应有的权利,所以她开始了漫长的官司。”

这个案例之后在社交网络上发酵,仅新浪微博一个话题的阅读量就已经达2亿,投票显示8成以上网友表示支持未婚妈妈可获得生育保险保障,甚至有些投票达到了95%。

周瑜告诉记者,也正是这样一个案例和这些数据让她和其他几位代表们受到很大的触动。“阅读量和投票数都充分表达了对于未婚生育群体的社会关切度。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在当代社会的青年婚恋问题中,越来越多会碰到的一种情况。”周瑜、丁嵩冰等几位代表们调查到的一些数据显示,欧美一些发达国家非婚生育比率已经达半数。在经济越发达的地区,越容易出现类似的情况,上海也不例外。但对这一群体的关注,在政策和法律上都是空白。

关注青年婚恋不能忽略新问题

“关注当代青年的婚恋问题,除了普遍的问题之外,同样也要关注一些新出现的问题。”周瑜向记者表示,不仅仅包括非婚生育,还有一些已婚“丁克”族等等,当一个社会越来越开放,对于各种情况也都会越来越包容。这也是社会进步的一种体现。

“当然,我们从社会伦理、家庭观念的角度,不鼓励、不提倡未婚生育。一个人首先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这是最基本的。不管是结婚、生育还是养育孩子,作为青年人都需要有基本的担当。这是我们的大前提。”她表示。

在这个前提下,也应该认识到,每个生命都是宝贵的,有些未婚妈妈,可能是一些复杂的原因造成的。“比如意外怀孕,甚至一些被强奸导致的情况。也有可能本来冲着结婚去的,但又发现不合适不能结婚。”

不过如今社会对于一些所谓的“异类”,在周瑜代表看来已经越来越宽容。“很多未婚妈妈已经可以给孩子上户口,也可以正常读书,被看不起的状况也已经很少了,现代社会婚恋状况的多元化,其实已经逐渐被社会所接受了,不是说我必须要什么年龄结婚,或者必须生小孩。”

社会在进步,政策可以与时俱进

而对于这样的人群,也应该有一些基本的受保障的权利。“一些女性变得很独立,也很自强,可能会想要自己独立抚养孩子,或是收养孩子,确实有这样一部分需求了。”周瑜表示。也因此,对于像产假、生育保险等这样的权利,的确需要有进一步的政策。

她告诉记者,有关计划生育方面的条例也一直在与时俱进。2003年12月31日,《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经上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通过;2014年修改,2016年审议通过《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2016年第二次修正。取消晚婚、晚育概念,鼓励生育二胎,原晚育奖励30天的产假,归结为正常延长30天产假。原晚婚奖励7天婚假,现在统一10天婚假。原晚育护理假3天,现改为陪产假10天。目前非婚子女户籍、教育问题都得到解决。生育保险测算也是随着政策从只针对一胎到放宽到两胎。

“社会和政策都在不断进步,所以我们也想提出建议,加强对于未婚生育群体的关注,开展调查,进一步研究对策,积极引导,以扎实的调研工作保障计划生育工作高质量地继续发展。”周瑜表示,“当然,这也是需要时间的,我们也跟市人大包括全国人大计生办沟通过,在这次两会上提出这一建议,也是希望能得到更多人的关注。”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刘晶晶/文 常鑫/图

编辑:张红叶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返回上页 回到首页

青年报社 版权所有

广告热线:021-61173717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1-61177819 / 61177827 举报邮箱:services@why.com.cn    测试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