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一条是上海学生提的
2020-11-17 教育

今年10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保法”)完成修订并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这一消息让华东政法大学附属中学的学生们激动又振奋,因为他们针对未保法修订草案提出的一条修改意见被采纳了!“由学生提出的立法修改意见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采纳是比较少见的,国家的法律能吸纳普通学生的意见,学生也是觉得很荣耀的。”华政附中副校长顾平康说道。

记者 刘春霞

提出17条修改建议

其中1条被采纳

今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华政附中学生事务中心的同学们得知后,立即行动起来,投入到修法调研活动中。

华政附中2020届高三毕业生李骏豪平时比较关注新闻,不时会看到未成年人遭遇家庭暴力的案例,他注意到,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中有一条提出,“公安机关发现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等行为的,应当予以训诫、责令其缴纳保证金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对于拒不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可以没收保证金。”他认为,由于各个家庭经济条件不一样,如果采取缴纳、没收保证金的处罚方式,起不到改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的作用,而且可能还会带来其他问题,于是就建议修改为对发生此类情况的监护人予以教育为主。

今年8月12日,华政附中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二审稿修订草案意见征询会,学生们针对二审稿中的第二十条、二十五条、三十三条、四十三条、一百零九条和第五章等所涉的留守儿童的监护缺位、校园惩戒、网络侵害等相关内容,汇总梳理了17条修改建议,形成华政附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意见建议,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呈交。

让学生们激动的是,李骏豪提的那条修改建议,最终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采纳。新修订的未保法中,已经删除了此款关于缴纳和没收保证金的内容。10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给华政附中发来感谢信,对同学们的热情参与和对立法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模拟学校管理

为更多学生提供历练平台

这次参与经历极大地鼓舞了华政附中的学生。已经升入大学的李骏豪得知后很意外也很兴奋,表示是一次“终生难忘”的经历,其他学生也都很激动。

“这次(建议被采纳)也是水到渠成的一件事,因为之前我们的学生就涉猎过。”副校长顾平康透露,华政附中高二年级一直有“模拟人大立法”活动,“是与所学的课程结合起来的,2010年至今,每年都会开展这个活动,是正儿八经到市人大议政厅举行的。”他表示,2013年《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时,华政附中的学生也参与了其中关于儿童安全座椅的立法调研,并完成了调查报告和相关建议,并由高二年级走进人大进行模拟立法,得到市人大的表扬。

华政附中开发了学术、活动、社团、服务四类四十多门尚法类校本课程,为学生的修习提供了很大的空间。“我们还为学生搭建了一个更大、更广阔的平台——学生事务中心,它的课程全称是‘模拟学校管理’,模拟体验学校的校长室、德育处、教导处、总务处、科研室各处职能,让学生在‘模拟学校管理’中,学习用他们的眼光、智慧参与学校相关事务管理,特别是涉及学生关注、和学生切身利益相关的事宜。”顾平康介绍说,筛选出的问题,会由学生带着问题去调研探究,寻找解决方法,在这个过程中,学生不仅涉法能力得到历练,更主要的是学生综合能力得到很大提升,特别是带动和吸引更多的学生投入其中得到锻炼和成长。“学生不论是在初中四年还是高中三年,通过一系列的法治实践活动的磨练,都有不同程度的进步,这是一个看得见的成长过程,而且全校的学生或多或少都参与其中。”

顾平康表示,六年来,华政附中学生事务中心先后就学生校服问题、学生作业选择权问题、学生校园手机使用管理问题、校园垃圾分类管理问题和校外食品进校园管理问题等事关学生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通过学生事务中心志愿者先期调研和校园听证会形成建议,然后以学生会名义进行代表大会审议,最后通过校园“立法”程序制定了相应的五部校园法。“相信我们的学生经过生动的民主法治、公民意识的教育培养,一定会给他们留下难忘印象,并影响他们一生。”顾平康说。

华东政法大学附属中学校长傅松认为,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我们一直在践行着陶行知先生的这句话。”

记者 刘春霞

来源:学生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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