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流动、警务通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发布二批支持政策
2022-09-15 上海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刘晶晶/文、图 

9月15日下午,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举行新闻发布会,示范区理事会秘书长、执委会主任,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华源介绍了由沪苏浙两省一市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有关情况。这是两省一市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在省级政府层面合力支持推动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的又一重大政策举措。 

 ◆ 着眼于打破行政边界和制度藩篱 ◆ 

建设一体化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2020年7月,两省一市政府联合制定出台了第一批支持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这既是示范区在体制机制领域形成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成果,也为加快示范区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两年多来,在两省一市、三级八方共同努力下,示范区紧扣一体化、高质量两个关键词,坚持制度创新和项目建设“双轮驱动”,已经形成了88项制度创新成果,推进了100多个重点项目。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全国发文复制推广了38项示范区制度成果,评价示范区在全国区域协调发展中充分发挥了制度创新试验田、区域协调发展样板间的作用。

华源介绍说,结合对第一批政策的评估情况,此次发布的第二批支持政策侧重在科技创新、绿色低碳、产业协同、人才流动、社会治理等方面找准发力点,进一步推出务实管用的新举措。同时在条文内容上,聚焦“一体化”“协同”和“先行先试”,着眼于在不破行政隶属的前提下,打破行政边界和制度藩篱,有所为有所不为,体现示范区特色。

两省一市对示范区第二批支持政策共17条,从跨省域政策协同所涉及的领域来看,可以把这17条政策内容归纳为十个方面,包括科技创新赋能、存量资产盘活、碳普惠联试点、国土空间利用、营商环境优化、教育协同发展、人才合理流动、执法司法协同、警务服务通办和探索共富路径。

 ◆ 将进一步推动人才合理流动 ◆ 

十大看点首先体现在科技创新赋能,将着眼于为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包括支持青浦、吴江、嘉善以“一区多园”模式建设跨省域高新技术开发区,并在此基础上联合申报创建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同时加快推进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在示范区内建设布局,提升示范区技术创新策源能力。

示范区内教育将协同发展。加快中小幼教研一体化建设,开展中小幼教师联合培训。加强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研究,合作探索育人模式创新。支持高职院校和技师学院之间开展合作办学、学分互认。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按照教育部院校设置要求纳入高等学校序列。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劳动者参加职业院校学历教育的,可根据证书等级和类别免修部分课程。接受职业院校学历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的,经评估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可以免试理论知识考试。

示范区内,将进一步推动人才合理流动。一是长三角区域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在示范区内享受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待遇,在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确定工资起点标准等方面与同等学力人员相同对待。二是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三是研究制定示范区技能人才评价机构建设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协同处置的区域标准。四是研究推进示范区人才高质量集聚的人口导入和人才流动政策。

 ◆ 示范区将实现警务通办 ◆ 

根据政策,示范区内今后的司法、警务、营商环境等也将进一步协同推进。

执法司法协同方面,一是加强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渔业渔政等领域执法合作,推动禁渔区、禁渔期设定,禁捕工具、禁捕方法认定等相关标准规范的协调统一。二是开展跨域毗邻地区流动性违法行为共同管辖试点,探索建立示范区跨省毗邻地区共同管辖执法协作机制。三是统一组建示范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专家库,统一建立教育培训资源共享机制,统一建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质量评价标准。四是实行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结果互认。

警务服务通办方面。一是在重大110接处警、突发事件处置中,按照“可达性”原则,建立联勤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实行先期到场和协同处置。二是试点推行悬挂示范区任一地号牌且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在省际毗邻区域涉及街道、镇临时通行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通行便利。

在营商环境优化方面,示范区将逐步扩大跨境电商出口转关试点范围,打通跨境电商商品转关通道,实现属地清关、转关运输、口岸出境。统一规范禁限用字词库的使用,实行企业名称申报承诺制。完善名称争议处理机制,畅通名称登记救济渠道,建立名称争议处理机构和快速处理程序。加快推进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统一认定使用。在未实现口岸信息共享地区,加快推行出口退税无纸化单证备案。

 ◆ 促进低碳生态发展探索共富路径 ◆ 

此外,示范区内也将重点促进低碳生态发展。存量资产盘活方面,支持示范区开展部分重点存量基础设施项目联合运营,并积极争取在交通、水利、生态环保、仓储物流、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旅游等基础设施领域发行REITs产品。鼓励在示范区内合作组建运营管理公司,以资本为纽带,打造跨区域项目运营管理新模式。探索建立“长三角 REITs培育中心”。

示范区将尝试碳普惠联建试点。选取部分统计基础好、数据可获得性强的项目和领域先行开展试点示范,推动碳普惠规则共建、标准互认、信息共享、项目互认。借助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既有基础设施,共建长三角碳普惠交易平台。

做好国土空间利用。在水利、航道工程、水系优化调整类的项目报批中,可以在保护生态环境、水域面积不减少、功能不衰退的前提下,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结合土地实际用途确定利用方向。

示范区还将探索共富路径。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群体参与示范区建设和公益事业发展,设立示范区发展基金会和公益孵化园,加快培育各类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和基金会,大力发展慈善信托,形成一批社会组织参与示范区生态修复、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的典型案例。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刘晶晶/文、图

编辑:张红叶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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