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来了,对涉案在校生,检察官会怎么做?
2022-12-03 青年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蔡娴

一段时期以来,手机卡、银行卡大量非法开办、随意买卖,成为电诈犯罪分子的重要工具。而部分在校学生由于社会阅历不足、法治观念淡薄,在利益诱惑面前,容易成为“两卡”犯罪的“工具人”。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明确规定,出借、出售“两卡”给不法分子可能触犯刑法,并将承担刑事责任。

对于涉“两卡”犯罪的在校学生,检察机关秉持惩治和教育挽救并重、“少捕慎诉慎押”的理念,对于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较好的,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加强教育与管理,帮助学生悔过自新、走上正途。在“诉与不诉”之间,检察官们会怎么做呢?

怀揣音乐梦想

少年误入歧途成了“帮凶”

“检察官,我一直梦想能考上音乐学院钢琴专业,但家庭经济条件有限,父母也很反对,我不敢问他们要钱报名暑假培训课程,就在网上搜索打工赚钱的帖子……”近日,虹口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心检察官收到一封来信,正处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的小源讲述了他因借出银行卡而成为电信诈骗“帮凶”的心路历程……

2021年3月,当时还不满18岁的高中生小源正急切地在网上寻找赚钱的方法。太想赚钱去学音乐的小源对一种“快速赚钱方法”动了心:只需办理一张银行卡并连同U盾一起邮寄给对方,就能得到一笔可观的报酬。

之后的几天,小源接二连三地接到手机验证码,他按照约定将验证码转发给对方。一天深夜,小源小心翼翼地登陆了自己的手机银行,看到短短两天的时间内,银行卡内已经有了数百条共十余万元的交易记录时,小源惊呆了。经过思想斗争后,小源告诉了母亲,并在母亲的陪同下,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案件很快来到未检检察官手中,和小源面对面讯问时,检察官对小源开展了帮教,耐心地帮他分析了这次涉罪的原因,表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以及借卡行为的违法性与危害性,引导小源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并总结学习心得。小源坦诚:“我从没想过自己会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一份子,也从没想过一张银行卡仅借出两天就能帮助犯罪分子转移那么多诈骗的钱财,如果重来一次,我绝不会答应他。”

附条件不起诉

助少年改正错误延续梦想

了解到小源在读高三正在备战高考,未检检察官同样为小源感到痛惜和关心。审查起诉阶段,他们对小源展开了社会调查,了解到小源在学校和生活中一直表现良好,成绩优异,假期里也会兼职音乐老师代课。随后检察又对小源开展了心理测评,并全面地了解小源家庭的情况。原来,小源虽然家庭和睦,但父母日常忙于生意对他仍疏于照顾,在他们眼中,音乐只是业余爱好,并不理解小源想要以此为专业的心情。办理案件的同时,检察官与小源父母进行联系,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小源与父母互相解开心结。

小源最终表示将深刻反省自身行为,绝不再犯。小源母亲也表示会对小源加强监管。综合考虑到小源再犯可能性较小,为了小源改正错误,继续参加高考,检察官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委托小源家当地检察机关继续开展帮教工作。

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期间,小源顺利参加高考,并进入大学学习音乐教育。在信的最后,小源说:“我希望通过自己‘借出银行卡’的心路历程帮助同龄小伙伴认清‘轻松赚钱’的真实面目”。

检察官表示,《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出借、出售“银行卡”“手机卡”给不法分子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可能触犯刑法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并将承担刑事责任。不仅仅是未成年人,大家都要时刻保持警醒、遵守法律,切勿贪图蝇头小利,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凶。

未成年学生人生观和价值观尚未成型,法律意识相对淡薄,很容易被不法分子带入歧途。学校和家长都应重视加强对孩子的法治教育,检察官也会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走进学校进行普法宣传教育。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蔡娴

编辑:马鈜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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