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声音|全国政协委员吴凡:为国谈药落地实施“最后一公里”发声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范彦萍
2021年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关于适应国家医保谈判常态化持续做好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推动国谈药落地使用。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副院长吴凡提交了一份《关于畅通国谈药落地实施“最后一公里”》的提案,为国谈药更好落地发声。
她表示,这两年来,各地医保和卫健部门相继发布实施细则,但国谈药落地至今仍面临困难。经过走访调研后,她发现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新增国谈药加入各级医疗机构药品目录尚不顺畅、患者无法及时享受新增国谈药的保障待遇、医保基金针对国谈药的结算补偿尚不到位、医疗机构和“双通道”定点药店的处方流转尚存障碍等。
造成国谈药落地难有这样几重原因
她认为,造成国谈药落地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医疗机构药品目录受总量限制,药品进出调整存在困难。两部委文件要求建立院内药品配备与医保药品目录调整联动机制,‘自新版目录公布后,及时统筹召开药事会,应配尽配’。各地实施中,一是国谈药逐年增多,而医疗机构药品目录存在总量限制,导致新增国谈药进来,必须挤出相应数量的旧药,调整存在困难;二是国谈药中的新药占比较高,医生需有熟悉过程,使用意愿有所不足。”
吴凡还指出,部分地区执行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滞后,患者无法及时享受国谈药报销待遇。每年新版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后,国家医保局均会确立目录实施的起讫日期。由于各地在目录更新、报销比例确定、医保与医疗机构信息对接等环节进度不一,导致部分地区执行新版目录滞后,患者无法及时享受国谈药的医保待遇。
“我们针对国谈药的医保单独支付方式尚不完善。”她指出,随着DRG支付方式普及,各地医保对于国谈药的单独支付,多采取调整DRG病组打包价格,或对超出费用进行补偿的方式。因医保、医疗机构间协调不够及时,导致部分地区DRG病组打包价格调整、超出费用补偿并未实施到位,影响了医疗机构使用国谈药的积极性。
吴凡还表示,医疗机构与“双通道”药店衔接不畅,影响患者用药也是问题症结所在。这是因为“双通道”政策出台后,各地医保均已落实双通道定点药店的名单并对外公示,但由于多数地区的医疗机构HIS系统与药店信息系统并未打通,如果医疗机构药品目录中没有纳入国谈药,则HIS系统开不出处方,患者也就无法去双通道药店取药。
建议建立国谈药品协议有效期的追溯体系
“建议国家医保局能出台指导性文件。”为畅通国谈药落地实施的“最后一公里”,更好地增进人民群众享受医保药物的公平性、可及性,吴凡给出了几道处方。
她建议,各省(区、市)建立医疗机构药品目录优化调整机制。针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特点,制定国谈药进院品种和数量的差异化标准。对于不同等级的医疗机构可制定不同的药品数量比例;对于综合性、专科等不同类型的医疗机构,可制定不同的药品种类比例。指导医疗机构以临床疗效为核心,结合实际使用状况建立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在完成国谈药最低引进比例的基础上,对于处方量不足的药品,可移出医疗机构药品目录;对于临床需求量大但尚未引入的药品,达到一定处方量时,可自动转入医疗机构药品目录。
吴凡还建议,建立国谈药品协议有效期的追溯体系,确保各地患者享有平等报销待遇。依据国家医保局明确的国谈药品协议有效期,建立国谈药品保障待遇追溯体系。2022年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实施日期自2023年3月1日起。对于3月1日尚未实施新版目录的地区,应允许患者在自费购药后,可凭处方、购药发票等规定材料,向当地医保发起追溯报销。
“建议合理调整DRG病组打包价格,打消医疗机构用药顾虑。对于已确定单独支付的国谈药,各地医保部门应与医疗机构协商,及时调整DRG病组打包价格,或对超出部分的费用予以补偿。”不仅如此,她还建议,联通医保、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实施国谈药双通道闭环管理。要求各地医保部门开发国谈药单独支付信息系统,构建由“医保、医生、医疗机构、药房”共同参与的国谈药服务管理信息平台,保障患者用药。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范彦萍
编辑:张红叶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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